依据交通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的严峻程度,驾驭证扣分项目包含12分、9分、6分、3分、1分。详细扣分标准如下:
(3)运用假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、行进证、驾驭证、校车标牌或运用其他机动车号牌、行进证;
(4)驾驭校车、公路客运轿车、旅行客运轿车载人超核定人数20%以上,或驾驭其他载客轿车载人超核定人数100%以上;
(5)驾驭校车、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轿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、城市快速路上行进超规则时速20%以上,或驾驭其他机动车在高速、城市快速路上行进超规则时速50%以上;
(2)驾驭校车、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轿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、城市快速路以外路途上行进超规则时速50%以上;
(4)驾驭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成心遮挡、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途行进;
(7)接连驾驭中型以上载客轿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超4小时未泊车歇息或泊车歇息时间少于20分钟。
(1)驾驭校车、公路客运轿车、旅行客运轿车载人超核定人数未到达20%,或驾驭7座以上载客轿车载人超核定人数20%以上未到达50%,或驾驭其他载客轿车载人超核定人数50%以上未到达100%;